1.论教育的本质
在当时的美国教育理论领域中,对教育本质的理解可以分为两派:一派是传统的赫尔巴特学派,强调教育的社会性;另一派是持有新教育观念的现代派,强调教育的心理性。杜威在其先前的教育论文中,便已对这两派的观点进行了批判,这一次,他再次重申了自己的观点,即“我相信这个教育过程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心理学的;另一个是社会学的。它们是并列并重的,哪一个也不能偏废。……我相信心理的和社会的两个方面是有机地联系着的,而且不能把教育看做是二者之间的折中或其中之一凌驾于另一个之上而成的。”①
教育乃是一种指向人的活动,所以它必须考虑人的心理特征。而人的心理结构,如兴趣、冲动、本能、能力、习惯等,则是通过他的行为和活动而外显出来的。在杜威看来,仅仅看到这些外显的行为和活动本身而没有看到它们所指涉的“社会对应物”,即没有思考它们所可能具有的社会性的含义和价值,那么教育便因为缺少它的社会的方面,而沦于对儿童本能的放任,那么这样的教育只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抽象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