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0年到2007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由1.26亿增长到1.53亿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从10.2%提高到11.6%,占全球老年人口的21.4%,相当于欧洲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总和。人口老龄化年均增长率高达3.2%,约为总人口增长速度的5倍。
预计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亿人,占总人口的17.17%;到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老龄化水平推进到30%以上。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虽然经济实力在不断增加,人均值却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比。面对这么多的老年人口,国家财政明显感到力不从心。一方面是老年人福利建设资金不足,另一方面是全社会老年人的福利需求在迅速增长,这一矛盾显得尤其突出。
从某种程度上说,我们现在的老年福利制度还只是补缺型福利,只是针对一部分老年人和特殊老年群体。目前,全国所有城市贫困老人均已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一些地方还对鳏寡老人、贫困老年人给予重点救助,将其享受的低保金在当地规定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左右,到2007年底全国2272.1万城市低保对象中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298.4万人,占13.13%多。2003年民政部门将农村贫困老年人口列为农村特困户救济的重点,各地在制定特殊困难群体救助政策和办法时,普遍对其给予了照顾;2007年底农村低保制度在全国普遍建立,全国3566.3万农村低保对象中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1017.8万人,约占28.54%。城乡贫困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