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十二五”规划中,重视全社会的收入分配改革,已经被列作单独一章,被当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因为说到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目的是提高全社会的收入分配比重,让人民群众分享到改革开放的巨大成果;反过来,衡量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否成功,最后的检验标准也是看全国乃至各省各地是否走上一条共同富裕的道路;相反,决不是少数人遥遥领先地先富起来,使得全社会收入分配差距过大、激化社会矛盾。
有人认为,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起飞阶段,所以很难共同富裕,或者干脆说是根本不可能共同富裕。对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认为,事实并非如此,并且恰恰相反[1]。
他指出,这个问题已经引起我国政府高度关注。收入分配问题、收入差距问题、经济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问题,以后会放在无比重要的位置上考虑。关于这一点,可以从“十二五”规划指导思想中淡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化“要坚定不移地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改革”中看出来。也就是说,收入分配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这就是“十二五”规划的总目标。
从总目标下的分目标看,其中就有一点强调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地增长,实际上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居民收入与GDP同步增长:一是要实现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地增长,二是在收入方面要实现普遍较快增长,这两个“较快”体现了同步增长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