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申辩态度应谦和诚恳。申辩是由于领导的否认、否定,经过自己力陈事实,达到重新肯定自己的目的的方式,它是让自己得到认可和肯定,而不是给人以自我标榜、自吹自擂的印象,从而引起反感,更不该给人以胡搅蛮缠、强词夺理的误解。所以尽管是要申明事实,辨清是非,也应以谦虚为本,诚恳为怀,这是一种美德和姿态,也会让申辩得到接受。
(5)申辩方式应据情求实。申辩说到底是让领导改变自己既有的态度和结论,弄不好也许会伤他自尊。因此,在申辩的具体方式上一定要灵活,只要能达到申辩的目的,就是成功。首先要弄清具体情况,场合、情境如何?领导性格、脾气怎样?都要心中有数。其次要分析这些实情,寻求具体实在的方式,让申辩在最佳时机下进行。
(6)申辩表态应容人思考。当你经过合理的申辩,且真相昭然时,总希望领导能给予及时明确的答复,改变以往的看法和认识,给以客观、准确、理想的评价。但事实情况是,领导总是不动声色,迟迟不表态。你不能急躁,要予以包容和理解。领导表态总是很慎重的,他要反复考虑,慎重思考,不能轻易推翻一个决定,随便改变一个认识。你当然要留出时间,容他三省。